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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万年一遇的奇葩 (第3/3页)
,也很了不起了!天才啊!” “是啊是啊,血脉天赋不是谁都有的!”小乞丐又得意起来:“老师说,我是千年一遇的魔法奇才!” “可是,你这魔法奇才,为什么施法失败率那么高?” “老师还说,我施法失败率之高,是万年一遇的奇葩!” 1 “哇!”常乐忍不住惊叹,“千年一遇,万年一遇,同时出现在你身上,真的是惊世奇才!” “哈哈!膜拜吧,凡人!”小乞丐两手抱怀,得意地双脚乱晃。 “看把你拽的!”常乐哼了一声,瞥了一眼她麻布长袍下露出的白嫩嫩小脚丫,“你光着脚,不冷吗?” “脚太累,歇一歇。让你一说还真冷了。”小乞丐从头顶树枝上摘下一对精致的小红靴子,“帮本座穿上吧,凡人!” 常乐先愣了愣,不过对方并非真正的盛气凌人,倒有几分撒娇意味,于是他笑了笑,伸手接过靴子,捉住小乞丐一只脚往上套,又见她趾甲涂着淡粉色珠光,忍不住惊叹: “魔法师先生,您的趾甲油真漂亮!” “凡人!不许嘲笑本座的脚丫子!”小乞丐声音极为威严,“更不许怀疑本座的性别!” 常乐哈哈一笑:“你老师说你有骄娇二气,真是不假,做了一阵乞丐也改不掉!” “娇气什么的,本座不在乎,没脚气就好!” “是吗?” 1 常乐已经为她套上一只靴子,这时故意将另一只凑到鼻子前面一嗅,其实靴里只有些纯纯的皮革气味,可他仍像被毒气击中一样,翻着白眼仰面倒地,靴子也扔出两米多远。 他的动作明显是佯装,可小乞丐慌忙跳下树来,语调急切: “你怎么了?大哥哥,你病了?” “呃……臭……”常乐假装刚缓过一口气,“臭死人了!” “真的?”小乞丐将靴子捡来闻了闻,然后没头没脑地向常乐抽打:“你骗人!骗人!骗人!” “真的臭,你自己不觉得!”常乐一阵大笑,感觉稍稍找回了一点场子,不过对小乞丐内心的善良又多一次认识。 经过一番嬉闹,两人关系更融洽了几分,但常乐还是继续采蘑菇要紧,便与小乞丐道别,相约“有缘再见”。 小乞丐却不肯分开,磨磨唧唧跟在后面: “大哥哥,我太无聊了,能跟你一起玩吗?” “玩?我可不是在玩,森林里危机重重,我没工夫保护你!” 1 “谁要你保护?我是魔法奇才!” “嗯,等你施法成功的时候,骨头都被魔兽啃光了……” 小乞丐被刺了痛处,不再说话。 常乐走了几步回头一瞧,对方撅嘴低头,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,顿时心软。 “好吧好吧,一起采蘑菇去!” “哈哈!不带我走,我就哭给你看!”小乞丐大笑,蹦蹦跳跳追了过来,抓住常乐的手摇来晃去。 常乐看着她,心里涌起一团暖意,脸上也洋溢着微笑,隐约感觉就像得了个喜欢耍赖的meimei,总要多加疼爱,尽量满足她的愿望才是。 两人的生活环境和成长轨迹差异极大,所以闲聊时充满了新鲜感,最初那种半真半假的争斗也在持续,以致笑声不停。 就算单以冒险而论,两人也是绝配。小乞丐精通“风行”、“石肤”、“光甲”、、“祝福”等各系辅助技能,可令常乐实力陡增,几乎将他提升到战师境界。反过来,常乐又可以为失败率奇高的小法师担任rou盾,帮她打掩护,给她足够比比划划的施法时间。 而常乐敏锐的感知能力,更是森林中最宝贵的技能。 1 跟在常乐身边,一起配合战斗,小乞丐也真正开始了“魔法实践修行”。 后来相互通名,小乞丐承认自己叫做“温蒂”。这名字一听就是女孩,但她仍然强调自己是男的,常乐也就随她去,基本上温蒂也不认为这是什么原则问题,只拿来插科打诨而已。 常乐也提醒了温蒂,身上有空间道具不能当着别人使用,遇上坏人难免被“谋财害命”,这是他以鲜血得来的教训。 温蒂表示她明白这个道理,“不过大哥哥是好人”,这句评价令常乐心里一暖,可她后面又接了半句“但也是傻子”。 惟有哭笑不得。 常乐当初对温蒂充满好感,是因为她的善良,无论小丫头嘴上如何假装凶蛮,心肠都柔软得难以形容,这一点在冒险中很快再次得到证明。 事情缘于常乐突遭一只初阶魔兽“角疣猪”袭击,后者头上自带尖锐角质增生物,是普通平原疣猪的魔化版本,却放弃了传统的獠牙,以角为武器,更方便配合特有技能“野蛮冲锋”,只需埋头狠撞,攻击威力奇大。 不过常乐一拳就将这接近一吨重的巨兽打飞,当他挥舞着胳膊,为自己挂着一堆辅助技能的强悍而自豪时,却发现几只小猪哼哼叽叽钻出草丛,向大猪跑去。 原来角疣猪是个母亲,而它发动突袭,也是因为两人接近了小猪的藏身地。 温蒂见此情景泪水盈眶,怯生生恳求常乐放过大猪一命。 1 常乐本身也已经心软,可温蒂还是抢先一步,将一道道治疗光芒洒向昏迷的角疣猪。 “你施展治疗法术,怎么都是一次成功?”常乐见状非常惊讶。 “没办法,攻击法术太难了!” 小姑娘每次叹息说“没办法”,那纯真中带着些无赖的样子都可爱至极。 常乐笑道:“我看,恐怕因为你太善良,攻击法术是杀人的,治疗法术是救人的。” 温蒂低下头并不回答,嘴角浮起一丝微笑,将治疗法术一个接一个地投放出去,很快就耗尽了法力,脸色变得苍白。 常乐扶她坐好休息,自己拿了兽魂铃贴在角疣猪身上,用铃铛散发的生命能量为其疗伤。 角疣猪渐渐痊愈,兽魂铃也趁此机会解析了兽魂技“野蛮冲锋”。可是温蒂没看到常乐手心的铃铛,只见他将手放在猪身上就令其康复,小姑娘不禁惊呆。 “大哥哥,你也是世间奇葩,从来没修炼,不会斗气,可是战斗力强悍,又会治疗,真是活见鬼了!” 常乐并不答话,笑眯眯地将温蒂的兜头软帽向上一掀。 1 温蒂连忙抬手阻止,但常乐已经看见了几缕金发。 他叹息一声: “你头发是金的,眼睛是蓝的,贵族吧?” 温蒂知道常乐仇恨贵族,撅起嘴反问: “我是贵族,你就不理我了吗?” 常乐摇摇头: “如果你是贵族,以后我再说贵族都是混蛋的时候,还得加一句,温蒂除外。” “哈哈!”温蒂又得意起来,“我有骄娇二气,不混蛋吗?” “娇气算什么?没脚气就好!”常乐微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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