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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忆(假的) (第3/3页)
,每天听着跟树杈一样分散开的多支流言,每天孤独的一个人躺在十年回忆的海洋里,不想要忘记什么。 他咳嗽了一声,热得不住擦汗,不舒服似地皱了皱眉毛。 他敏锐地捕捉到几个关键字眼,父母离异,重组家庭,小三之类的词眼在每一个故事里跑过,重复出现总有原因。故事总是真假混合,他不知从哪里去辩驳。 林行知不想烤了,就丢下烤鸡翅说:“今天作业还没写完,宋姐,你来烤吧,我走了。” 宋姐一拍脑袋想:林行知跟陆远可是好朋友吧,一天到晚腻在一起的,她说这些可不是当众羞辱林行知吗? 她的老脸有些挂不住,赶紧把那些流言收进自己的宝贝匣子里,不好意思地说:“唉,你也别听你宋姐这么说,谁知道这些是不是真的,只是大家都这么说。” 原来是别人常传的版本,他不该问的,内心对陆远愧疚起来。 “我也不该问,如果他下次来了,麻烦宋姐你别让他再听见这些话。这不是叫人能听的,如果我是他,听着这些故事,再怎么大,也不过十七岁,怎么听着都难过。” 林行知插着口袋,脸色不是很好。宋姐自知自己讲错太多话,点了点头,真就没有再说关于陆远的流言蜚语。 林行知看着那些过一段时间发来的好友添加消息,不禁想起宋姐刚刚说过陆远留过学,喝过洋墨水,大抵等上了大学,做个研究生,就出国留学,继承家业什么的。 虽然听着很像电视剧情节,但他从陆远各个方面来看,吃穿用度都价格不菲。就单单连那支红笔都是五块钱一支,他可整整有好几盒子呢,拆了,用完直接扔掉,也不会留着笔壳再换替芯。 林行知拖拉着脚上的拖鞋,拖鞋是他爸之前穿的,走了之后,林行知继续穿了两三年也没坏,虽然只卖20块,但质量真的极其好。他看着那双拖鞋,再看看自己一件的白色老头衫,也是他爸穿剩下的,当时可嫌弃了,但是现在不了,穿着还挺舒服自在。 夏风凉凉灌进身体里,柔柔的静谧空气。林行知站在大排档后厨垃圾桶那儿偷偷吸烟,星星点点的火时而出现,时而消失。手机亮起又熄灭,地上数不清的烟屁股,抽到半盒烟的时候,他摸了摸手臂上的纹身,自上而下的生气盎然的藤蔓,他叹了一口气,似乎在咽下去什么卡在喉咙里的硬物,他敲了十分钟,发出回应消息:【陆远,我们还是桥归桥,路归路吧。】 他以为这样就结束了。他是个被连留两级的人,没有什么理想,也没有什么朋友,打算就在这种苍蝇小馆子里呆一辈子。他们之间的关系点到即止好了,如果他要说他那些怪癖,闹得人尽皆知,也没有关系,反正他早就烂了,再烂也就是这样而已,就让他说好了。 他心底下一直知道,陆远不是那样的人,他会保密的。 他早就不在乎人们心目中形象问题,反正林行知不会因为流言而改变,他从始至终都是他。 陆远他还年轻,也有志气,肯定得走得更远,跟他这种不三不四的人做朋友太掉价,流言蜚语更会找上门来。 他没有想到陆远居然还是跑来找他。 那时候她妈一个人在外头忙,结果被那个酒鬼缠上,醉得脸红得油光满面,刮出来可以炒盘菜,但那菜也得是发了臭那种味道。他拉着林mama要喝酒,不省人事,但手还要摸在屁股上。 林行知气不打一处,直接跑了上去,毫不客气地轰人走,再不走就报警他sao扰,后面的事情就是陆远所看见的一切。 陆远硬生生给他抗了一个酒瓶子,不感动是假的。林行知是真性情,有恩必报,有仇必报,以牙还牙,以糖还糖功夫数第一。 陆远是假天真,十里洋场,灯红酒绿,男俗女爱,他早在外国看得清清楚楚,司空见惯。他的成熟在这小城镇里被伪装起来,即在安稳的时间里,做好好学生陆远,轻轻松松过得快活。 他不想惹太多的麻烦,如果让海那边的母亲知道,就要回去那个讨人厌的家庭。 他痛恨家庭,但却偶尔上课开小差,看在研究菜谱的林行知,会不自觉地想想跟林行知在一起之后的家庭是什么样,思绪总会越飘越远。 有这样想法的陆远,好像有了那么点青春的天真。 他们都没发觉,生活塑造了他们这样的模样。 现在陆远失忆的情况,属实是意料之外,心里有些发苦,想着忘了他也好,一切都还停留在开端。忘掉他那些恶心的癖好,没人知道他喜欢穿情趣内裤内衣,有个变态的心,但也不会有人会像陆远那样夸赞他。 他攥紧了手机对着病床上的陆远,冷淡地说:“不记得就算了,那这样之前的话都不作数了。其实我们不是朋友,你救我,我很感谢你,虽然不知道理由。恩我会还的,还完,你就继续当不认识我就好了。” 林行知站起身来,耳朵上的双耳环随着主人的颤抖在细微地晃动。陆远听见这离别的话语,心里大叫不好,这是真就不想理他了。他还用失忆来套出林行知的话,假装跟小护士亲热聊天,激一激林行知。结果装过头了,林行知要跑了。 他都豁出去救他,脑子里多出个窟窿,结果只能捞到一个好朋友的地位。他焦急地一把扯住林行知的手,口不择言:“等等,行知哥!” 林行知刹那间冻住,慢慢转身,丢下书包在地上,笑眯眯地看着陆远,扭动手指关节,恐怖如斯地咔啦咔啦作响:“你刚刚叫我什么啊,陆远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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